發布日期:2017-10-17 20:10:14 點擊量:7889 信息來源:原創
關于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委托方式的監督提示
2016-2-24
關于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委托方式的
監督提示
各區縣質監站、總站監督科及有關單位:
近期,部分單位對《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加強我市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委托管理的通知》(渝建〔2015〕420號)中部分條文進行咨詢,現就相關問題提示如下:
一、檢測合同簽訂及費用支付方式
建設單位應直接與檢測機構簽訂書面委托合同,并直接向檢測機構支付檢測費用,檢測機構直接向建設單位出具發票。
二、?。ㄖ疲铀蜋z單位
建設單位可自行完成?。ㄖ疲印⒎鈽雍退蜆拥裙ぷ?,也可委托施工單位、檢測機構等單位在見證人員的見證下實施。
三、檢測計費方式
檢測計費按照《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1號)第三十四條“檢測機構和委托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收取、支付檢測費用,沒有收費標準的項目由雙方協商收取費用”的相關要求實施,收費標準可參考《重慶市物價局關于核定重慶市建設工程檢驗測試暫行收費標準的通知》(渝價〔2004〕36號)。
重慶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
2016年2月24日